关于同意筹设上海闵行区民办浦江育星幼儿园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2年7月17日
闵教字[2012]90号 你们送交的关于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上海市教委有关筹设民办幼儿园的审批要求以及浦江镇人民政府的推荐函,我局对你们拟办民办三级幼儿园的可行性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一、幼儿园申办指导思想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符合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办园目标明确。 二、举办者资格证明、资信证明、筹设材料合法。 三、拟办幼儿园园名为“上海闵行区民办浦江育星幼儿园”。园舍地址:闵行区浦江镇恒星村三组,由你们向闵行区浦江镇恒星村租赁,租赁截止期限至2016年8月31日。. 四、拟办幼儿园的办园性质为民办幼儿园,办园类型为全日制,招收外来农民工同住的3—6岁学前子女。 五、拟办幼儿园总投资约22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为40万元人民币。 综合上述意见,我局同意你们出资筹设“上海闵行区民办浦江育星幼儿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 题 词:民办 幼儿园 筹设 批复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 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教处、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6月25日印发 (共印1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