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上海星河湾双语学校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2年8月28日
闵教字[2012]110号 创意颛桥(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单位送交的“关于正式设立上海星河湾双语学校的申请报告”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要求,我局委托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对你单位在我区举办“上海星河湾双语学校”的可行性报告、办学资质及设校的筹备情况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一、学校申办指导思想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符合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办学目标明确。 二、学校校名为“上海星河湾双语学校”,学校地址为闵行区金都路2688号。 三、举办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材料合法、齐全。 四、学校办学层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 五、招生区域为全市范围。 综合上述意见,我局同意创意颛桥(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我区设立上海星河湾双语学校。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接受我局的统一管理,按国家颁布的课程计划标准实施素质教育,并逐步形成办学特色。学校要严格按市教委、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主 题 词:民办 双语学校 设立 批复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8月14日印发 (共印6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