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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筹设上海闵行区民办华漕春苗幼儿园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1]114

 

徐艳华、关小迪:

你们送交的关于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上海市教委有关筹设民办幼儿园的审批要求,我局对你们拟办民办三级幼儿园的可行性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一、幼儿园申办指导思想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符合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办园目标明确。

二、举办者资格证明、资信证明、筹设材料合法。

三、拟办幼儿园园名为“上海闵行区民办华漕春苗幼儿园”。园舍地址:闵行区华漕镇红卫村孙家宅58号,由你们向上海雪荻实业有限公司租赁,租赁截止期限至2016630日。

四、拟办幼儿园的办园性质为民办幼儿园,办园类型为全日制,招收外来农民工同住的36岁学前子女。

五、拟办幼儿园总投资约8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为40万元人民币。

综合上述意见,我局同意你们出资筹设“上海闵行区民办华漕春苗幼儿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 题 词:教育 民办 幼儿园 筹设 批复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1025日印发


                    (共印12份)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