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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区民办咏梅小学终止办学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年2月7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7〕17号



上海市闵行区民办咏梅小学:

你校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审核你校提交的董事会决议、清算审计方案等材料,并鉴于上海市民办咏梅小学自2016年9月起不再招生,现已没有在校就读学生,经研究,同意上海市民办咏梅小学终止办学。

希望你们在收到批复即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好终止办学的其他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7年2月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2017年2月7日印发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