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7〕53号
徐刚、王佳颖: 你们关于设立“上海闵行区依霖教育培训中心”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依法对拟设立中心进行了设置评估,认为基本具备设置条件。根据民办非学历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和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的评估结论,经研究,同意设立“上海闵行区依霖教育培训中心”。 希望你们在办学中加强管理,依法诚信办学。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7年3月2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分局、上海市闵行区物价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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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上海闵行区依霖教育培训中心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