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8〕145号
上海春光文化艺术进修学校: 你校关于举办者及校名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受托对你校变更申请开展了评估,评估结论为“基本符合变更的规定要求”。根据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的评估结论,经研究,同意上海春光文化艺术进修学校校名变更为上海闵行区一萌文化艺术进修学校,举办者由祁炜、蔡锦霞变更为徐德、蔡锦霞。 希望新任举办者加强对学校的内部管理,及时到闵行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举办者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分局、祁炜、蔡锦霞、徐德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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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春光文化艺术进修学校变更举办者及校名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