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档案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闵行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内容,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共 1项:延期移交档案审批。法定依据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经同级档案主管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的期限。《上海市档案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经同级档案主管部门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度无延期移交档案许可申请,故未产生行政许可办理事项。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2023年度无行政许可办理事项,故未开展批后监管。 四、改革创新情况 根据市档案局、区审改办要求,完成“上海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平台通讯录、业务办理事项等信息维护,及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 五、监督纠正情况 2023年度未产生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因此无监督纠正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原行政许可办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更新,细化健全实施行政许可的范围边界、规程标准,同时相关工作人员的观念和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策业务学习。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审批要求,以促进行政相对人更好地了解行政许可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二是优化许可操作实施。在严格落实条线工作要求前提下,结合本区部署及实际,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水平,最大限度为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便利。
闵行区档案局 2024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