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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闵行区中医医院迁址前的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规定,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上海市闵行区中医医院迁址申请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 拟迁址医疗机构情况

1. 医疗机构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中医医院

2. 设置人或申请人:上海市闵行区中医医院               

3. 机构类别:中医(综合)医院

4. 执业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中路505号

5. 诊疗科目: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

6. 床位(牙椅):100(0)张

7. 服务对象:社会

8. 服务方式:门诊、住院服务

一、 公示时限:2026年10月08日至2026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二、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届满前向闵行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反映,联系电话:64985235、64985530,联系人:傅蓉、张君帅。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08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