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3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 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卫生健康委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目标,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举措。一是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严格按照《闵行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版)》中涉及本部19项行政许可事项开展行政审批,未发生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二是加强行政备案事项规范管理。根据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动态调整行政备案事项,防止随意设立,避免变相设立许可。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将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有机融合,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体系。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一)事项清单变化情况

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加强行政权力事项全生命周期管理。一是规范梳理区级行政备案事项17项,将医师多机构执业/离岗、护士多机构执业、医疗机构外出健康体检、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及设置内设医疗机构等事项调整为行政备案事项。二是积极落实录像厅(室)、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等7类公共场所实施备案管理的改革举措。三是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行政备案事项的网办流程,推动线上纳入“一网通办”平台、线下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及时更新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确保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公开透明。

(二)事项办理情况

本部门实施的19项行政许可事项均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并可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实施全程网办。2025年,共完成各类卫生行政许可5443件,均为准予许可。其中医护人员(含母婴保健专项资格认定)许可3219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含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556件、放射源诊疗与医用辐射许可234件、购用麻精药品许可12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121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4件,受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完成医疗广告审查297件。未发生超期办结,无行政许可收费项目。

(三)实行告知承诺办理情况

2025年,完成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686件、护士执业注册告知承诺116件。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建立全链条管理机制,持续提升监管质效

扎实推进批后核查、双随机抽查及跨部门综合监管,全面应用“检查码”,持续优化涉企行政检查。2025年,主动开展监管2198户次,顺利完成国家卫健委双随机监督抽查,牵头组织开展社会办医美机构、综合性医疗机构、浴场等重点领域(场景)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开展投诉举报调查253户次。共计查处违法行为295件。

(二)加强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应用

1.积极探索“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体系。结合综合评价量化分级情况与AEO试点企业名单的情况,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公共场所、用人单位等监管中,梳理建立本部门“无事不扰”事项和“无感监管”对象清单。继续推进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对违规执业的43家医疗机构记分103分。将非法行医等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失信对象名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2.全面落实“两书同达”,强化信用助企服务。2025年5月起,全面推动《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权益提示函》同步送达,支持和指导失信主体便捷高效重塑信用。2025年共收到修复申请26件,均已完成修复,并及时更新企业诚信档案。

四、改革创新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科诊疗科目“全覆盖”

为响应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宏观部署,落实《“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闵行作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区,在基层心理健康服务领域先行先试,制定《闵行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N”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多点执业医师申请增加精神科诊疗科目,解决闵行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开展心理咨询服务过程中设置标准不一的问题,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科诊疗科目“全覆盖”。

(二)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一业一证”“一件事”改革

1.牵头推动浴场“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与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全流程网办能力,2025年,引导企业通过上海“一网通办”一业一证专栏网上申办,共发出10张《行业综合许可证》。拓展“一业一证”改革覆盖面。积极参与“互联网医院”“口腔诊所”等5个卫生健康领域“一业一证”改革业态事项的全面上线。

2.以市区协同、考培分离、结果应用为原则,探索搭建职业健康数字化、智能化线上培训平台,推动职业健康培训“一件事”。基于“一网通办”架构下的市区两级平台对接联调顺利完成,可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提供在线培训、考核、发证等一站式服务。

五、监督纠正情况

2025年,继续巩固“领导陪办”“在线人工帮办”,线上线下“办不成事”窗口等工作举措,协同发力,落实全事项、全渠道、全流程的“好差评”制度。全年未发生因行政许可办理而引发的企业或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也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鉴于卫生健康领域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专业性较强,行政许可工作人员新老交替、业务能力亟待提高等客观因素,为进一步规范许可工作、防范偏差,区卫生健康委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许可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及实务操作培训,持续提升专业素养。针对部分企业(群众)对网上申办流程不熟悉或“一网通办”界面功能改造等情况,加强对申请对象的指导培训,提高网办成功率。二是深化市区联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沟通与指导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企业合规指导,通过事前政策解读、提前指导服务、申报流程指引、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落实合规经营要求,实现行政审批与合规经营水平同步提升,形成营商环境良性循环,助力区域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6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