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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MHSX20250040上海紫竹半岛地产有限公司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7日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SX20250040

 

上海紫竹半岛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3月21日提出“闵行区紫竹科学园区 MHPO-1005单元浩兰路(东川路-燕兰路)、寺嘴角路(雨前路-雨后路)项目填堵河道”的施工方案审核申请已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该项目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闵行区紫竹科学园区MHPO-1005单元章兰路(燕兰路-兰香湖东路)、浩兰路(东川路-燕兰路)、寺嘴角路(雨前路-雨后路)项目填堵河道的批复》(沪府河管﹝2024﹞86号)批复,且用于补偿的水面积已通过核验(受理号:SHSX20246652),为此,同意你单位递交的施工方案,对寺嘴角路(雨前路-雨后路)道路涉及的现状河道金英河(河道编码MH249),起讫点城建坐标(X:-23202.62,Y:921.07)~(X:-23203.03,Y:938.38),乐道东谢河(河道编码MH1274),起讫点城建坐标(X:-22968.76,Y:868.29)~(X:-22964.88,Y:1050.02)、(X:-22982.90,Y:953.10)~(X:-23037.54,Y:970.32)~(X:-23036.0,Y:888.01)~(X:-23108.21,Y:900.77)~(X:-23067.74,Y:895.85)~(X:-23039.43,Y:978.35)~(X:-22981.18,Y:962.80)、(X:-23120.62,Y:903.04)~X:(-23199.66,Y:926.82)实施填堵施工,填堵面积约3930 平方米。

二、河道填堵前,你单位应按照排水方案,开挖排水沟, 确保周边地块排水通畅。

三、施工期间,你单位应承担防汛安全责任,切实做好防汛应急排水措施,落实现场防汛管理人员加强值班,确保排水安全,如遇突发性天气等情况,应无条件服从区、镇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四、本次施工期限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如需延续该行政许可的有效期,请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到我局办理行政许可延续手续,逾期未办理的需重新办理施工方案审核手续。

 

 

2025327

 

 

抄送: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闵行区河湖管理事务中),吴泾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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