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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MHSX20250089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年9月23日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SX20250089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

你公司于2025917日提出的“上海市南闵行望汇路中青路-昆阳路电力管沟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审核(一件事)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二十七条第二款《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公司关于上海市南闵行望汇路中青路-昆阳路电力管沟工程丫雀浜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施工方案。

、工程涉河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沿望汇路北侧、南侧各新建一道电力管线,主要涉河建设内容为非开挖下穿丫雀浜河道。

、工程涉河主要施工方案

新建12孔(φ175)电力管采用非开挖定向钻施工工艺于望汇路北侧穿丫雀浜,新建21孔(φ200)电力管采用非开挖定向钻施工工艺于望汇路南侧穿丫雀浜,2处涉河工程均为陆上非开挖定向钻下穿施工,河道内无需修筑围堰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开挖工作钻孔导向及回扩成孔电缆管道及压密注浆回填土管道接入工井

四、工程施工要求

1、你公司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申请的涉河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时技术要求应同时执行闵行区水务局MHSX20250088行政许可决定书相关内容

2、施工过程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上报方案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现有河道护岸、雨污水管道等防汛排水设施进行监测和保护,如遇位移及沉降值超过设计警戒值,应立即停止施工、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水务管理部门。工程实施现状护岸雨污水管道等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3、施工期间,你公司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泥浆应经沉淀后外运,不得排入河道及城镇雨污水管道;工程弃土弃渣等不得弃置或临时堆放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同时应做好施工区域内的河道保洁工作,确保河道岸清面洁。你公司应督促施工单位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间,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的防汛预案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备足必需的抢险物资,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确保施工范围内及周边地块防汛排水安全。防汛期间应接受镇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紧急情况下你公司应无条件服从防汛部门的指令。

5、施工期间,马桥镇城建中心将根据管理权限对你公司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你公司应予以积极配合。

6、本工程涉河施工完成后,你公司应在河道后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识别标志。工程结束后请通知区、镇水务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参加工程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涉河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报送区、镇水务管理部门备案。

五、施工期限

本工程涉河施工期限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至2025年1110日结束。需延续施工期限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2025923

 

 

抄送:区水利事务管理中心、马桥镇城建中心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