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SX20250096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提出的“上海市南闵行招旅置业闸航路4208弄浦江澜庭10KV住宅红线外接入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一件事)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上海市防汛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公司关于上海市南闵行招旅置业闸航路4208弄浦江澜庭10KV住宅红线外接入工程在新港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建设方案。 二、本工程经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关于上海市南闵行招旅置业闸航路4208弄浦江澜庭10KV住宅红线外接入等6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的批复》(国网上电市南建[2025]200号)、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闵建(2025)FC310112202501108)同意实施。本次申报的主要涉河工程包括:沿永杰路东侧新建电力管线下穿新港河。具体涉河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新港河该段规划河口宽25~26m,河底宽6m,河底高程0.0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河道两侧各控制6m宽的陆域控制线。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现状河口宽度已达到规划蓝线规模。新建21孔(175MPP管)电力管采用非开挖定向钻施工工艺于永杰路东侧下穿新港河,管线水平投影直线长度约为145m,河道中心线处管线顶高程为-5.0m。管线穿越新港河北岸规划河口线处城建坐标为(X=-22985.59,Y=3343.79),南岸规划河口线处城建坐标为(X=-23010.09,Y=3443.76)。北岸工作井(X=-22921.30,Y=3444.60)距规划河口线水平距离约为64m,南岸工作井(X=-23051.04,Y=3442.63)距规划河口线水平距离约为41m。 三、你公司应根据上报的工程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细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排水设施的监测方案,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并根据情况开展应急处置,确保防汛安全。 四、工程弃土弃渣、泥浆和垃圾等不得弃置于河道管理范围内,须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 五、你公司应积极配合区、镇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批后监管及日常监督指导工作。本涉河工程建成后,今后如遇河道整治、防汛抢险、城市规划建设,你公司应积极予以配合。 六、涉河工程开工前,请到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秀文路600号)申请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行政许可。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变更手续。
2025年9月22日
抄送:区水利事务管理中心、浦江镇城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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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