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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MHPX20250367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年7月25日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PX20250367

 

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2025725日提出的上海市轨道交通15号线南延伸工程紫光路站(站本体(项目地址江川河以南,兰香湖南路以北,呈南北向布置于莲花南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申请,鉴于你单位已作出书面承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受理号:MHPX20250367),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和《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颁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施工)(闵水务排证字第2025-025号),有效期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至20271221日止。期满后如需延续,请于期满前30天到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重新办理。

二、 原则同意施工、生活和办公区产生的污水(41.4立方米/天)临时排入兰香湖南路城镇污水管(1个排口),雨水临时排入兰香湖南路城镇雨水管(2个排口)和绿野堂路城镇雨水管(1个排口)。

施工期间你单位应严格执行雨、污水分流制,确保沉淀池、化粪池等临时排水处理设施完好,并设专人养护及定期清理。同时禁止向市政管道倾倒施工泥浆、污泥及垃圾等,避免损坏排水设施

施工期间,吴泾镇城建中心将对你单位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

单位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本机关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本机关将依法撤销本行政许可决定,并对你单位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

 

 

2025725

 

 

 

抄送:区排水所吴泾镇城建中心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