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SX20240071
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审核的申请及2024年7月24日的补正材料已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公司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澄江路车辆段新建跨东建设河桥梁工程在东建设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施工方案。 二、工程涉河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建设范围北起澄江路、南至六磊塘,主要涉河工程为在东建设河上新建跨河桥梁8座,其中4座为地面桥、4座为上盖桥。地面桥分别为D1桥、D2桥、D3桥(分为A、B、C3幅)、D4桥(分为A、B2幅),其中D1为现浇简支U型梁桥、D2为预制空心板桥,D3、D4均为现浇连续刚构桥;上盖桥分别为S1桥、S2桥、S3桥、S4桥,均为预制空心板简支梁桥。。 三、工程涉河主要施工方案 本工程桥梁下部结构涉河施工分为东、西两阶段顺河围堰实施,每侧分为3个工作面倒边施工。首先修筑河道西侧围堰,施工桥梁西侧下部结构,西侧施工完成后拆除围堰,而后修筑东侧围堰、实施桥梁东侧下部结构。围堰均采用双排拉森钢板桩结构、中间填土型式,堰顶宽4m、堰顶高程3.9m。下部结构施工完成后,再分别施工桥梁上部结构。工程涉河主要施工方案为: 1.第一阶段围堰施工 首先在河道西侧分3个工作面修筑临时顺河围堰,分别为(1)D1+ D2+S1+S2桥工作面,围堰顺水流方向长度约为55.7m,剩余河道过水断面宽度约为16.8m;(2)D3+ S3桥工作面,围堰顺水流方向长度约为75m,剩余河道过水断面宽度约为16.8m;(3)D4+ S4桥工作面,围堰顺水流方向长度约为64.6m,剩余河道过水断面宽度约为16.8m。围堰完成后,抽水清淤、施打钻孔灌注桩,开挖基坑,浇筑承台、墩柱和桥台等,进行桥梁下部结构施工。 2.第二阶段围堰施工 待第一阶段围堰施工结束后,拆除西侧围堰、清理干净河道,而后修筑第二阶段河道东侧顺河围堰,实施桥梁东侧部分。东侧围堰同样分为3个工作面对边实施,剩余河道过水断面宽度约为29.8m。东侧围堰完成后,施工钻孔灌注桩,浇筑承台、墩柱和桥台等,进行东侧桥梁下部结构施工。 3.桥梁上部结构施工 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完成后,进行桥梁上部结构施工。其中简支梁桥上部结构采用吊车架设施工;连续刚构桥采用支架现浇施工,支架采用φ600钢管立柱支撑在桥梁墩柱承台侧面,立柱上搭设贝雷片,进行上部结构施工。 四、工程施工要求 1、你公司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申请的涉河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时技术要求也应同时执行闵行区水务局MHSX20240004行政许可决定书相关内容。 2、施工期间,你公司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泥浆应经沉淀后外运,不得排入河道及城镇雨污水管道;工程弃土弃渣等不得弃置或临时堆放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同时应做好施工区域内的河道保洁工作,确保河道岸清面洁。 3、施工期间,你公司应承担防汛安全责任,落实好防汛抢险措施和物资,确保施工范围内及周边地块防汛排水安全。防汛期间应接受区、镇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紧急情况下你公司应无条件服从防汛部门的指令。 4、东建设河(澄江路-六磊塘)河道整治工程已经基本完成。施工过程中,你公司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现有护岸、雨污水管线等防汛、排水设施进行监测和保护,如遇位移及沉降值达到设计警戒值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区、镇水务管理部门。 5、新建桥梁工程架设板梁前,你公司应将桥梁投影下方的河道按规划断面疏浚到位,并通知河道管理部门进行断面复测。 6、施工期间,梅陇镇水务站将根据管理权限对你公司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你公司应予以积极配合。 7、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拔除钢板桩、拆除临时施工围堰,并对该处河道进行清挖,恢复河道断面。同时你公司应及时清除干净沿河施工垃圾,修复因施工原因造成损坏的河道护岸、防汛通道、栏杆及补种绿化等。工程结束后请通知区、镇水务管理部门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及时将竣工资料(包括电子版图纸)报送区、镇水务管理部门备案。 五、施工期限 本工程涉河施工期限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结束。
2024年7月30日
抄送:区水利管理所、梅陇镇水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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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