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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MHP20240094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5日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PX20240094

 

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向本机关提出的“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潭竹路58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核发“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闵水务排证字第Awj1504号,有效期自2024年3月日至2029年3月日止)。

二、准予“上海微乐服饰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203.76立方米/天污水排入潭竹路城镇污水管道(1个排口)。

三、本项目排放有普通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和实验废水。所排放污水浓度严格按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和《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执行。

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公司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污水检测井等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

五、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至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七、自本行政许可决定生效之日起,你公司原有《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闵排证字第Awj0530号,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0日止)予以废止。

 

 

 

                    

                                   2024年3月25日

 

 

抄送:区水务局执法支队、区排水所、吴泾镇水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