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 MHPX20260112
上海欣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提出的闵行区MHP0-1302单元35-1B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办公生活区地址:东至35-1B地块,南至北江洲路,西至浦申路,北至35-5地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申请,鉴于你公司已作出书面承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受理号:MHPX20260112),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和《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颁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施工)(闵水务排证字第2026-009号),有效期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至2028年11月30日止。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办公及生活区产生的污水(113.4立方米/天)排入北江洲路城镇污水管道(1个排口),雨水排入北江洲路城镇雨水管道(1个排口)。 三、施工期间,你公司应严格执行雨、污水分流制,确保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等临时排水处理设施完好,并设专人养护及定期清理。同时禁止向市政管道倾倒施工泥浆、污泥及垃圾等,避免损坏排水设施。 四、施工期间,浦锦街道城建中心将根据管理权限对你公司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你公司应予以积极配合。 你公司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本机关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本机关将依法撤销本行政许可决定,并对你公司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
2026年2月12日
抄送:区排水所、浦锦街道城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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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MHPX20260112 上海欣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