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GX20250001
上海普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取水许可核发(延续)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根据《上海普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取水工程项目取水延续评估报告书》,并结合近几年企业取水规模、日常管理情况,经评估准予延续《取水许可证》,编号为C310112S2021-0035,有效期从2025年6月11日起至2030年6月10日(延续期限为五年)。年取地表水量从12万M3核减至8.3万M3,取水用途为服务业用水,取水地点为宋长浜,无退水量。 二、准予你公司提出的将原《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从“李青”变更为“李辉”。 三、你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取水计划,严格将年取水总量控制在许可取水总量内。 四、你公司应继续落实取水设备(泵)节能降耗管理工作,加强取水口管理与保护,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五、取水计量设施是缴纳水资源费的主要依据,你公司应当保证取水计量设施的正常运行,按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并根据本市执行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缴纳水资源费。同时接受闵行区水资源管理中心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六、若取水许可规定的年取水量、取水地点等事项有较大变更的,你公司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七、《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请及时至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续期。
2025年6月10日
抄送:区水资源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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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MHGX20250007 上海普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