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SX20250059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提出的“上海市南闵行华电新能源吴泾镇放鹤路段光伏电源10kV接入配套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一件事)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上海市防汛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公司关于上海市南闵行华电新能源吴泾镇放鹤路段光伏电源10kV接入配套工程在塘泗泾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建设方案。 二、本工程经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关于上海市南闵行华电新能源梅陇镇上中路段光伏电源10kV接入配套工程等2个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国网上电市南建[2024]779号)、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闵建(2025)FC310112202500016)同意实施。本次申报的主要涉河工程包括:沿虹梅南路西侧新建电力管线下穿塘泗泾。具体涉河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塘泗泾该段规划河口宽24~30m,河底宽6m,河底高程0.0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河道两侧各控制6m宽的陆域控制线。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现状河口宽度已达到规划蓝线规模。新建2×3孔(φ175)电力管采用非开挖定向钻施工工艺于虹梅南路西侧下穿塘泗泾,管线水平投影直线长度约为117m,河道中心线处管线顶高程为-6.0m。管线穿越塘泗泾北岸规划河口线处城建坐标为(X=-20945.17,Y=-1761.19),南岸规划河口线处城建坐标为(X=-20974.50,Y=-1749.52)。北岸工作井(X=-20914.51,Y=-1773.39)距规划河口线水平距离约为33m,南岸工作井(X=-21023.30,Y=-1729.43)距规划河口线水平距离约为54m。 三、你公司应根据上报的工程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细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排水设施的监测方案,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并根据情况开展应急处置,确保防汛安全。 四、工程弃土弃渣、泥浆和垃圾等不得弃置于河道管理范围内,须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 五、你公司应积极配合区、镇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批后监管及日常监督指导工作。本涉河工程建成后,今后如遇河道整治、防汛抢险、城市规划建设,你公司应积极予以配合。 六、涉河工程开工前,请到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秀文路600号)申请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行政许可。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变更手续。
2025年5月30日
抄送:区水利事务管理中心、吴泾镇城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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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