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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MHSX20250059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年5月30日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理号:MHSX20250059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

你公司于2025527日提出的“上海市南闵行华电新能源吴泾镇放鹤路段光伏电源10kV接入配套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一件事)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上海市防汛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公司关于上海市南闵行华电新能源吴泾镇放鹤路段光伏电源10kV接入配套工程在塘泗泾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建设方案。

二、本工程经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关于上海市南闵行华电新能源梅陇镇上中路段光伏电源10kV接入配套工程2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国网上电市南建[2024]779号)、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闵建(2025)FC310112202500016)同意实施。本次申报的主要涉河工程包括:沿虹梅南路西侧新建电力管线下穿塘泗泾。具体涉河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塘泗泾该段规划河口宽2430m,河底宽6m,河底高程0.0m(上海吴淞高程,下同),河道两侧各控制6m宽的陆域控制线。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现状河口宽度已达到规划蓝线规模。新建2×3孔(φ175)电力管采用非开挖定向钻施工工艺于虹梅南路西侧穿塘泗泾,管线水平投影直线长度约为117m,河道中心线处管线顶高程为-6.0m。管线穿越塘泗泾北规划河口线处城建坐标为(X=-20945.17,Y=-1761.19),南岸规划河口线处城建坐标为(X=-20974.50,Y=-1749.52)。北岸工作井(X=-20914.51,Y=-1773.39)距规划河口线水平距离约为33m,南岸工作井(X=-21023.30,Y=-1729.43)距规划河口线水平距离约为54m

、你公司应根据上报的工程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细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排水设施的监测方案,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及时掌握气象和水位信息,并根据情况开展应急处置,确保防汛安全。

、工程弃土弃渣、泥浆和垃圾等不得弃置于河道管理范围内,须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

五、你公司应积极配合区镇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批后监管及日常监督指导工作。本涉河工程建成后,今后如遇河道整治、防汛抢险、城市规划建设,你公司应积极予以配合。

六、涉河工程开工前,请到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秀文路600号)申请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行政许可。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变更手续。

 

   

                                    2025年5月30日

 

抄送:区水利事务管理中心、吴泾镇城建中心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