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3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沪府办规〔2023〕7号)。为贯彻落实这一文件,完成市政府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任务要求,以及延续于2024年2月底到期的《闵行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劳动者就业的实施意见》(闵人社规发[2019]1号)各项政策措施,结合闵行残疾人工作实际,区残联牵头拟定了《闵行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政策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出2024—2029年的五年内,实现本区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500人的任务目标,并制定了十二条主要举措。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充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带头示范作用方面,拟定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推进政府雇员队伍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和“推进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四条举措,对于公务员、事业人员、政府雇员、社区工作者队伍以及国有企业职工招录残疾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不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质量。 二是在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援助方面,拟定了“帮扶残疾人灵活就业”“扶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提升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助残服务能力”和“深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五条举措,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丰富残疾人就业形式,稳定残疾人就业岗位,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 三是在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方面,拟定了“支持残疾人提升学历”“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力度”和“鼓励残疾人参加技能竞赛”三条举措,通过支持和鼓励残疾人提升学历水平和职业技能,不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竞争力。 同时,为确保各项政策举措的顺利实施,《实施意见》从组织保障、资金保障、信息支持、宣传动员和监督落实等五个方面制定了相关的保障措施。 三、下一阶段工作 下一阶段,区残联将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实施意见》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协同配合,加大政策衔接和贯彻执行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推动我区残疾人就业工作持续深入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