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非居无证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公共利益,莘庄镇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莘庄镇非居存量无证建筑长效管控工作方案》(闵莘府发〔2026〕4号)。现就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问题一:本次方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方案适用于莘庄镇范围内,除居民住宅及其附属无证建筑、长租公寓用途无证建筑之外的其他非居无证建筑。居民区内属于物业、居委会、业委会办公等非居住用途的无证建筑,纳入本方案管理范围。长租公寓用途的无证建筑,仍按相关治理整顿专项方案执行。 问题二:各部门如何分工? 方案明确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统筹,负责总体协调、底册管理、信息上报、执法查处及定期报告等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村(改制村)、居委落实属地或行业监管责任,负责建立管辖范围内无证建筑基础台账,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督促安全责任人整改隐患并及时上报。 问题三:无证建筑安全状态如何分类管理? 根据安全判定情况,将点位分为三类实施分类处置:一是“安全”点位,纳入“暂时保留”并落实长效监管;二是“隐患”点位,限期1个月整改,整改合格恢复为“安全”点位,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合格则转为“不安全”点位;三是“不安全”点位,实行“一点位一方案”,明确拆除时限,依法组织实施拆除。 问题四:“暂时保留”需满足什么条件?如何确认? “暂时保留”仅适用于具备一定合理性且拆除存在技术困难或可能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安全”点位,同时须提供专业检测报告或由监管部门出具书面安全情况说明。确认流程为:监管部门上报材料、综合行政执法队初审汇总、镇政府审定后按程序向区城管执法局报备。“暂时保留”不代表永久保留,后续将根据实际分批消化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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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莘庄镇非居存量无证建筑长效管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