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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入住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4日

 

  一、入住对象范围有哪些?

  1、集中供养对象。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以下简称“荣军院”)主要为需要常年医疗或独自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和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集中供养。

  2、优惠服务对象。荣军院在保障集中供养对象的前提下,还可利用空余床位为本市户籍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优抚对象提供优惠服务。同时按照突出重点、体现贡献的原则,对于特定优抚对象给予优先。

  二、如何申请入住?

  申请享受荣军院集中供养或优惠服务,需由本人向户籍地街道(乡镇)提出申请。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形无法表达意愿,可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经过街道(乡镇)初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荣军院综合评估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准并下达收住任务。

  三、提供哪些服务?

  荣军院根据入院对象需要提供包括饮食、住宿、生活照料、健康检查、健康指导、康复训练、文化娱乐、精神关怀、清洁卫生、安全保卫以及心理抚慰等服务。

 四、暂行办法何时开始实施?

  2025年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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