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闵行区建设工程垃圾运输企业监管 实施方案》的解读说明
《闵行区建设工程垃圾运输企业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24年11月4日起施行。现将《方案》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闵行区建设工程垃圾全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输企业日常监管机制。强化运输企业合规作业、守法经营的主体责任意识,制定并落实运输企业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戒措施。为下一轮闵行区建设工程垃圾运输企业招投标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区绿化市容局起草了本文件。 二、起草过程 2024年9月,根据《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上海市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吊销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区绿化市容局召开全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专题讨论会并征求管理相对人意见,2024年10月,征询区交通委、区城管局、区交警支队等行业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2024年11月初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评审、风险评估及委内合法性预审等流程。于2024年11月3日形成《闵行区建设工程垃圾运输企业监管实施方案》(草案),11月4日经区绿化市容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发文。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闵行区招标确定的建设工程垃圾运输企业,包括工程渣土、拆房垃圾、工程泥浆运输企业。 四、主要内容 (一)工作要求 各企业应建立合理完备的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企业日常运营中。按照《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对运输车辆的要求,企业采购的运输车辆应符合《建筑垃圾车安全技术规范》(TSHJX012-2020)。企业日常经营中,应着重建立车辆定期检查台账、车辆信息监控台账等。同时,常态化开展车辆车容车貌整治。对规范车辆作业提出要求,主要是对工地作业车辆、运输过程车辆、消纳作业车辆的管理要求。 (二)监管方式 区绿化市容局采用联合检查、线索排查、日常检查的形式开展监管,联合区交通委、区城管局、区交警支队,对各运输企业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对外省市和市、区两级有关部门移交的闵行区建设工程垃圾领域的违规违法线索,区绿化市容局组织开展调查,将相关情况移交执法部门。 (三)惩戒措施 对发生违规行为的运输企业暂停办理运输企业在闵行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业务,并直接报市绿化市容局,建议启动吊销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程序。 五、有效期设定依据 与本轮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中标的有效期一致,到2027年12月31日止。根据运输企业行政处罚情况,在下一轮闵行区建设工程垃圾运输企业招投标中作为评标参考依据。
闵行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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