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依据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闵府发〔2019〕23号)和《浦锦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闵浦办〔2021〕49号),年度事项实行动态调整,闭环管理。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或者街道实际需求,认为需要调整或新增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由部门主动提出申请进行报备,或者直接由目录管理小组报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调整理由 开展决策事项全流程管理,需要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在办理中,江园路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方案、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项目方案和“追光小屋”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居室微改造项目方案三个项目,因项目进度原因,调出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年度事项目录。同时,新增江园路社区食堂项目方案、浦锦街道为老服务“一键通”项目方案和康家师济堂抢修加固修缮项目方案三个项目,保持目录总体数量不变。 三、会议讨论情况 关于调整《2025年浦锦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年度事项目录》经2025年街道第16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原则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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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5年浦锦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年度事项目录》的解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浦锦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