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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闵行区关于促进微短剧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4日


 

问:为什么制定《若干措施》?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闵行区全力建设上海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先行区的总体目标,不断激发影视微短剧产业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提升区域微短剧等网络视听产业综合实力。

 

问:申报对象需要符合什么资格?

答:本措施适用于符合闵行区微短剧产业及相关领域发展规划的各类市场主体。

 

问:在产业集聚发展方面有哪些扶持?

答:一是支持产业载体发展。鼓励微短剧企业集聚区设立产业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政策咨询、项目融资、企业服务、拍摄制作、版权交易、宣发推广等全链条服务。对于产业载体内微短剧等网络视听相关企业数占比超过30%,且相关企业总数达到50家以上(或微短剧相关业务的独立企业租购面积超过8000平方米),同时微短剧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同比增幅达到10%及以上的,按照微短剧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增长额的20%以内给予产业载体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是支持优质产业项目发展。对于获得微短剧专项资金扶持的优秀微短剧及相关项目,按市级扶持资金给予1:1区级配套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入围上海市微短剧专项资金扶持评审的优秀微短剧及相关项目,给予单个项目总投资20%以内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扶持,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对在优酷、爱奇艺、腾讯、芒果TV、哔哩哔哩、抖音、小红书、红果或同等级视频平台播出,且作品收入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单个项目总投资20%以内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扶持。

三是支持优秀作品创制增效。若上述作品中体现在地文化,区域文旅地标,且对区域文旅有宣传推广作用,涉及内容时长1分钟及以上的,额外给予1万元的扶持,每增加1分钟再给予1万元的扶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若上述作品出品方为传统广电影视企业,额外给予单个项目总投资5%以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扶持,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

 

问:在技术融合发展方面有哪些扶持?

答:一是支持企业专业化发展。鼓励微短剧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联合建立微短剧等影视制作应用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中心等载体,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数据、超高清等技术赋能微短剧产业,形成项目化落地并产生实际经济效益。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市级专业化平台的,分别给予企业项目建设费用50%以内最高不超过600万元、300万元的扶持;对项目落地且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合作项目,给予企业项目投资30%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

二是支持企业技术攻关。推动微短剧行业与先进技术融合,鼓励市场主体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给予企业研发费用投入20%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

三是支持企业新场景打造。鼓励微短剧企业线上线下场景融合,使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搭建一站式线下拍摄场景、构建数字文娱新场景的,给予企业总投资10%以内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扶持。

 

问:在人才引进培育方面有哪些扶持?

答:一是加大专业人才引育力度。支持引进和培育微短剧产业领军人才和新锐人才,对入选广电总局年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工程的各类主体人才,提供人事人才便捷服务,对照区人才政策,享受对应待遇和文旅人才专属配套服务。

二是加大行业培训力度。鼓励微短剧承制企业、文旅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联合建设人才培训基地,对符合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规定的,给予相应培训费补贴。

 

问:企业如何申报《若干措施》?

答:政策的具体实施将依据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执行。届时会明确各项条款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受理部门和评审程序,企业可据此准备并提交申报。

 

问:对虚假申报、骗取扶持资金的企业或机构有哪些处理方式?

答:政策执行期间,对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申报信息等违规申报情形的市场主体,或在“信用中国”等官方信用平台有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等负面记录且未修复的市场主体,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程序,限制或取消其本政策项下相关扶持资格。

 

问:《若干措施》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如有疑问向谁咨询?

答:《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如有疑问,可向闵行区文化和旅游局咨询(咨询电话:54957091)。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