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吴泾镇退休乡村医生医龄补贴操作细则》的政策解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7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乡村医生(含赤脚医生)长期扎根基层,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提高本镇退休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妥善解决其生活保障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卫计基层〔201617号)和《闵行区退休乡村医生医龄补贴实施意见》(闵卫发〔202569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吴泾镇实际,制定了本操作细则。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医龄补贴?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曾在吴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从事乡村医生岗位工作;

2持有医师(医士)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乡村医生证、赤脚医生证、保健员证书等有效证件,或虽无证(含证件遗失)但经村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依规审核认定的;

3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本镇征地养老人员。

注意:以机关、事业单位身份退休的人员,以及在202511日前已经去世的人员,不在补贴范围内。

 

三、医龄怎么算?补贴标准是多少?

1医龄计算

按在吴泾镇辖区内乡村医生岗位上工作的累计年限计算,退休后返聘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年限折算:不满6个月按半年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按1年算。

工作有间断的,累计计算实际工作月份后折算年限;先后在镇内多个村卫生室工作的,年限可合并计算。

2补贴标准

按核定医龄,每月补贴金额 = 35元 × 医龄(年)。按月发放,补贴对象去世后,次月起停发。

3就高不重复原则

若已按《关于印发〈闵行区加强农村卫生室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闵卫办〔200761号)享受民政部门发放的生活补贴,则医龄补贴与生活补贴按“就高”原则享受,不重复发放。

 

四、如何申请和认定?

1申请原则:按自愿原则,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原工作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规定材料,建立“一人一档”。

2材料缺失怎么办:因撤村、搬迁、保管不当等导致无纸质材料直接证明工作经历的,可以通过查阅工资记录、工作记录,访谈当事人或知情人,召集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等方式提供佐证材料。

3无证/证件遗失的额外要求:除上述佐证外,还需由两名同时期工作的持证乡村医生或原任/现任村班子成员在申请表上签字证明。

4特殊情况:确实担任过乡村医生但上述流程仍无法覆盖的,可由村委会上报,由镇社发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一事一议”研究确认。

5审核与公示:村委会初审,经班子会讨论后初次公示(5个工作日);镇社发办汇总后,联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联审,通过名单交由村二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镇社发办按最终核定名单发放补贴。

诚信提醒:用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冒领或骗领补贴的,将追回已领资金,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提供虚假证明的证明人也将被追责。

 

五、什么时候开始发放?能补发吗?

补贴从202511日起开始计发。2025年全年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补贴,将在20263月一并补发到位,此后按月正常发放。202511日之后去世且符合条件的退休乡村医生,仍可享受在世期间的补贴,家属可留意申领。

 

六、后续如何监督管理?

1动态管理:各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会定期核查补贴对象生存状况和资格条件。发现去世或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停发并按规定处理;医龄等关键信息变动的,重新核算后调整补贴金额。

2监督检查:由镇纪委牵头,联合社发办、财政所、审计等部门,定期对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严查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

3档案管理:为每位符合条件的退休乡村医生建立个人档案,申请、审核、发放等材料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和审计。

 

七、如果政策实施后还有遗漏人员怎么办?

政策实施后,如有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但前期遗漏的退休乡村医生,可按相同的认定流程纳入补贴范围,并落实同等待遇。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八、流程图

deepseek_mermaid_20260616_877e2e.png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