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对本区政府投资类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工作进行分类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一、制定背景与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本区政府投资类(含财政预算资金,国有、集体资金等)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工作效率,根据《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闵府规发〔2022〕6号)、《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管理实施细则》(闵建管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通知。本通知旨在对本区政府投资类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进行分类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 二、分类管理措施 1. 工程投资额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相关部门或街镇依据本单位内控管理制度自行组织承发包;工程投资额50万元(包含5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承发包仍按原流程在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管理系统进行承发包。 2. 区属国有企业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相关国有企业依据本企业内控管理制度自行组织承发包;工程投资额100万元(包含100万元)-200万元(不含200万元)的项目仍按原流程在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系统进行承发包。 三、其他注意事项 各相关部门或街镇制定的内控管理制度需符合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包、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询价、直接发包等形式。内控管理制度需经过单位集体决策产生,并送区建管委备案后方可施行。区建管委将不定期联合区审计局对各单位内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将上报区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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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对本区政府投资类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工作进行分类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