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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关于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大健康产业能源共享专项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解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5月30日

    为优化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以下简称“医学园区”)营商环境,更好地支持鼓励医学园区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大健康产业园区区域集中供能模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结合本区实际,区卫健委与区国资委拟定了《闵行区关于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大健康产业能源共享专项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扶持政策”),简要说明如下:

    《扶持政策》的实施范围为医学园区1平方公里范围内,以为鼓励医疗服务、研发机构及其他主体尽早投入运营,打造医疗健康产业集聚区,对接入区域分布式能源站网络并使用集中供能的支持对象给予能源费补贴。能源费补贴以“多用多补、少用少补,不用不补”为原则,以能源费补贴形式降低各类机构运营初期经营成本,尽快进入运营稳定期,提升医疗服务品质和能级。

    费用落实采取先付后补的形式,由医学园区在2024年至2026年组织申报,由入驻园区的医疗机构或企业主体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准备上一自然年的相关材料,统一收集后,报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委员会和闵行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评审,结果报闵行区政府批复同意后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