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的政策意见(草案)》及《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草案)》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为推进上海南部科创中心核心区建设,2019年3月1日,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有效期至2024年3月30日,其中包含了知识产权政策。 因区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3月18日挂牌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与实际操作均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因此为保持政策延续且方便操作,同时为进一步提升闵行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区,结合本区实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制定了《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的政策意见(草案)》及《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草案)》。 二、关于《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的政策意见(草案)》及《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草案)》制定的起草过程 2023年4月,在闵行区人民政府印发的《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19﹞1号)及《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闵科委规发﹝2021﹞2号)政策执行到期的前提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成立由相关业务科室组成的编写小组,全面部署修订《政策意见》及其操作细则的具体任务和要求。 “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向企业发放资助需求政策调查问卷征求企业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近百份。并通过走访10家企业调研听取政策修订意见。 2023年8月形成初稿,与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及企业科沟通具体条款和预算金额细节,同步发至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展促进处征求意见。 8月起,由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公司撰写政策绩效评估报告。11月17日、11月29日,区财政局分别组织专家评审,由行业专家和财政专家对新老政策开展绩效评估。 11月召开服务机构座谈会,听取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意见。 12月29日,开展政策意见和操作细则的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环节。 2024年1月5日,《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的政策意见(草案)》及《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草案)》(以下简称《政策意见(草案)》和《操作细则(草案)》)形成,相关业务科室在《政策意见(草案)》和《操作细则(草案)》)基础上,对条款内容进行细化,同时按照市知识产权局发展促进处反馈意见进行微调,发区市场局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4年1月8日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发市知识产权局、区人大、区政协、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分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征询意见。1月8日至2月7日期间,在闵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征询意见。2月29日,完成局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审查 。3月14日,经区市场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3月 日待局党组会议审议。 三、关于《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的政策意见(草案)》及《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草案)》的主要内容和依据 《政策意见(草案)》和《操作细则(草案)》主要从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建设、扶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六个方面明确了区知识产权资助具体条款、申请条件、操作流程、受理审核时间等要求。 《政策意见(草案)》和《操作细则(草案)》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本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除外),本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且信用良好,同一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资助。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