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宝镇学院新村小区实施“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上海市深化建设新时代“美丽家园”行动计划(2021-2023)》(沪精细化(2021]2号)、《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于意见》(沪府办规(2021]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以“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为目标,精心打造和建设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的美丽家园,推动住宅小区“共谋、共建、共享”治理格局形成,在区房管局的具体指导下,七宝镇对学院新村小区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梳理排摸,已完成改造方案的编制,制定老旧住房改造的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老旧住房小区更新改造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居民获得感、幸福感,结合学院新村小区现状,项目必要性、紧迫性论述充分,同时考虑到极端天气频发,应抓紧项目实施进度。同时根据现场调查,学院新村小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建议结合此次项目进行精细化达标改造确保项目综合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1、瓦屋面修缮、墙顶面涂料、新做台阶及无障碍坡道、单元门头改造、附属用房修缮、新做非机动车篷、绿化补植、中心花园或主要活动场地修缮(含园林道路)、垃圾外运、小区门头(含门卫)一体化改造、拓路、道闸、新增宣传栏、新增监控:技术经济指标偏高, 评估予以调整。 2、雨水管修缮、空调滴水管修缮:工程量偏大,技术经济指标偏高,评估予以调整。 3、沿街三件套:住户设施不在本次改造范围内,技术经济指标偏高,评估予以调整。 4、景观构筑物(景观椅):重复计列,评估予以扣除。 5、大树修剪:属养护项目,评估不予计列。 6、非机动车位预留(包含电缆和电量扩容):包含在新做非机动车篷中,不单列,评估予以扣除。 考虑项目方案阶段,预备费建议按照建安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之和的5%计取。预备费可包含工程变更、实际发生的监理抽检检测及竣工图编制等相关费用。 资金渠道:改造资金积极申请市级补贴资金,扣除市级补贴资金后每平方米指标550元(含)以内由区、镇两级政府按照45:55比例承担,超出550元/平方米部分由七宝镇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