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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费、 照料护理费定调价方案》草案
来源:区府办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日

1.上海闵行区江航养老院:床位费设立基准价,增减幅度不超过10%。二人间2800元/人.月;三人间1950元/人.月;四人间1350元/人.月。护理费设立最高限价,护理三级1800元/人.月;护理四级1950元/人.月;护理五级2400元/人.月;护理六级2550元/人.月。认知障碍床位照料护理费标准在基础照料护理费标准额外叠加最高不超过300元/人.月。

2.上海闵行区浦江鲁坤养老院:床位费设立基准价,增减幅度不超过10%。二人间2400元/人.月;三人间2160元/人.月;四人间1440元/人.月。护理费设立最高限价,护理三级2250元/人.月;护理四级2400元/人.月;护理五级2700元/人.月;护理六级3000元/人.月。认知障碍床位照料护理费标准在基础照料护理费标准额外叠加最高不超过300元/人.月。

3.上海闵行区吴泾镇敬老院:床位费设立基准价,增减幅度不超过10%。基准价由1350元/人.月调整至1485元/人.月。护理费设立最高限价,护理三级由1230元/人.月调整至1353元/人.月;护理四级由1440元/人.月调整至1584元/人.月;护理五级由1620元/人.月调整至1782元/人.月。护理六级原先未制定收费标准,此次拟订2000元/人.月。认知障碍床位照料护理费标准在基础照料护理费标准额外叠加最高不超过300元/人.月。

         护理二级及以下不属于保基本范畴,可结合存量住养老人情况,由保基本养老机构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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