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泾镇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消除住宅小区老旧电梯使用安全隐患,根据闵住联办〔2016〕45号文件《关于推进本区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保障居民乘梯安全,鼓励更新老旧电梯,解决群众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吴泾镇区域内使用年限超过15年、经安全评估确需采取措施进行更新的住宅电梯(包括商品住宅、售后公房、公房的住宅电梯)。 二、工作原则 (一)工作组织方面,应当遵循“居委组织、部门指导、业主负责、机构评估、社会参与”各司其职的原则; (二)资金筹集方面,应当遵循“业主出资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社会参与支持”明确主体的原则; (三)推进过程方面,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程序清晰、要素齐全,业主决策、有序实施、确保安全”有序合法的原则。 三、工作分工 房管所:负责区域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指导督促居委会做好涉及更新电梯的小区的群众工作,督促居委会组织业主开展方案确定、表决决定工作,落实筹集。 市场监管所:负责本区域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做好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工程的登记备案和现场检查工作。 居委会:负责本社区范围内涉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的住宅业主的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和业主决策指导和监督。 业委会:对接电梯安全评估结论,按法定和约定程序,负责制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的具体方案,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或委托签订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合同。 物业服务企业:经安全评估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协助业主委员会、居委会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可以接受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委托,代为办理相关手续等;落实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法定职责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管理义务,协助做好电梯更新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等。 四、工作流程 (一)提出申请:需更新电梯楼道的业主提出申请。 (二)方案制定:根据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结论及建议,业委会应组织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企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制定具体方案,包括更新的具体品牌、配置、费用等。要求做到一梯一方案,并应听取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 (三)表决决定:业主委员会应将实施方案在楼道公示征求业主意见,并提交本楼道全体业主进行表决,并公告表决结果。 (四)资金筹集:在业委会的组织引导下,涉及更新的相关业主应商议制定并通过具体的资金筹集方案。 (五)合同签订: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的意愿,原则上应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签订三方施工合同。 (六)工程实施:取得合同的电梯企业应当制定电梯的更新的施工方案,施工前应持更新方案及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区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告知手续,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七)监督检验:施工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联合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将相关的图纸、电梯、电梯部件厂方合格证等资料移交给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并协助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相关规定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八)登记移交:经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积极协助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变更手续。并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更新后的电梯,制作书面移交单,使用管理单位应制定电梯使用制度,公示于电梯内,开始启用电梯。 五、资金筹集途径 根据业主出资为主的原则,业委会应在事先了解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资方案。资金的筹集途径: (一)业主自筹:无维修资金、维修资金不足、临近不足或业主认可的,可先由相关业主自行协商确定出资比例,达成一致意见后,向业主筹集资金。 (二)维修资金:需按规定和约定使用。 (三)公共收益:需本栋楼业主同意使用本栋楼的公共收益,并确定分摊方案。 六、维修资金的使用 更新电梯资金筹集方案,涉及维修资金使用的,各户的维修资金分摊比例,原则上按照维修基金使用相关规定实施。 因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低于首期筹集金额30%的或缺失、不足以支付电梯更新费用的,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应及时启动维修资金续筹程序(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房管所要加强对具体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小区的宣传发动和民意引导。 (二)强化供方管理:在实施单位和电梯制造单位选择上,注重选择诚信企业,注重选择品牌电梯和电梯部件制造单位,确保电梯及部件质量、施工质量。 (三)注重安全监督: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安全防护方案,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业主和施工安全;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完善长效管理:住宅电梯经更新投入使用后,业主委员会和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完善加强住宅电梯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日常运行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管理。
吴泾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