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一间美术馆选址与建设要求
一间美术馆是创新拓展公共文化设施体系的有益尝试,将成为集优质艺术作品展览展示、公共文化服务优化供给、城市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嵌入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为进一步规范闵行一间美术馆的建设,保障其高效、良好地运行,制定闵行一间美术馆选址与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 一间美术馆的选址应以交通便利、人流密集为要点,确保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满足市民群众对高品质公共文化生活的需求;选址范围可以是行政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及公共图书馆等场所,相关街镇、莘庄工业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二、建设要求 (一)建设面积 一间美术馆的建设面积以20-150平方米为宜,具体面积根据点位选址、点位类型、设计方案等因素进行确定。 (二)总体要求 应设置统一标识,并命名为“闵行一间美术馆XX馆”,强化品牌传播效果。 一间美术馆应设置在室内空间,所处环境应具备通风设备及灯光照明设施。应符合消防安全、人员安全、财产安全等基本条件。防火设计应符合有关规定,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灭火器配置应符合有关规定。所处环境的门窗应配备防盗设施。 项目建设不破坏原有建筑结构,如有拆建、改建,应确保原有建筑的墙面、地面易于复原。 (三)点位类型 根据设计方案、点位选址、建设面积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将项目分为两个类别: I类:常规点位 建设面积符合基本要求;制定常规设计方案,对点位的建设环境以展架设置、展品布置为主。 II类:标杆点位 建设面积应不小于50平方米;点位选址应位于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制定特色设计方案,对点位的建设环境进行相应装潢改造;场地有基础的安保条件;标杆点位所处区域应设置安全监控探头;场地投保基础的场所责任保险,防止参观人员发生人身意外伤害。 三、功能设置 1.陈列展示功能:展示艺术家创作成果,拓宽城区的视觉展览空间,发挥艺术赋能城区品位提升的良性作用。 2.特色空间功能:结合点位特点和实际需求,开辟如小型文化会客厅、艺术培训等服务功能。 3.艺术传播功能:让艺术“嵌入”日常生活场景,打开民众享受艺术熏陶、提升审美素养的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