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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征收集体土地非居住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赔偿标准(草案)
来源:区府办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为贯彻执行《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闵行区征收集体土地非居住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如下:

一、经批准用于生产经营的非居住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350元 。

二、房屋所有人认为其停产停业损失超过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0元的,应当提供实施房屋补偿前三年的经营状况、停产停业期限以及其他实际损失等相关证明材料。区征地事务机构应当委托估价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予以补偿。

 

 

 

2023年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