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的总体部署,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上海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闵行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围绕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主题,调结构、补短板、增优势,打造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高地,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养老需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聚焦刚需,精准供给。瞄准失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料的痛点、堵点、盲点,完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解决老年人家庭的急难愁盼问题。根据日益增加的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加快构建专业化的认知障碍照护服务体系。针对失能老年人的专业照护服务,不断丰富多样化、个性化照护服务产品。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培育专业服务机构,提升专业队伍素质,持续增加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优质供给、多元供给。 (二)保障基本,促进普惠。全面落实《上海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中的服务内容,实现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同时,着眼于服务“普及”与“实惠”,由政府推动,主要通过支持市场和社会主体,为市民提供付费可享受、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的普惠型养老服务,让市民找得到、买得起、看得上,推动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三)创新驱动,示范引领。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度、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机制创新,深化养老服务供侧面结构性改革。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发挥街镇主动性,依托专业服务机构,探索养老服务新型业态。通过典型引路、项目带动、示范创建等方式,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失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领域打造专业服务高地,实现“五个一批”:建设一批满足老年人专业照护需求的养老服务设施,培育一批品牌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形成一批市内领先的专业照护服务标准,构建一批促进支撑健康养老的社会支持网络,培养一批专业为老服务人员。 到2025年底,建成110个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成8个乡村长者照护之家,新建4个示范性社区健康养老支持中心;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实现街镇全覆盖,建成1600张老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32个认知障碍专业照护型社区日间照护中心,为2000户家庭提供认知障碍专业适老化改造;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达到养老床位的65%,家庭照护床位建成800张;养老护理员持等级证率达到85%,养老顾问达到800名,养老管家80名。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体系 1.发展集中收住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建成3家以上专门服务机构,所有床位均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为失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照护环境。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营,探索认知障碍照护专业疗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照护方案和工作指引。发挥认知障碍专门机构的专业优势,辐射社区和家庭,提供认知障碍干预服务。依托专门机构建立认知障碍服务科普教育基地、实践基地,加强机构社区融合开放,提高社会对认知障碍人群的关注度、参与度。 2.完善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服务。贯彻落实《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单元设置与管理要求》地方性标准,全面规范照护专区的专业要求。完善认知障碍专区环境布置,打造舒适、温馨,贴近家居生活的生活场景;围绕认知功能、精神行为状态、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安全风险等内容做好照护评估,为每位入住者制定个案照护计划;建立照护质控小组,定期开展单元服务质量监督与考核,对风险和服务质量控制结果进行分析,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规范落实岗位人员配置,强化认知障碍照护单元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服务安全、生命和服务伦理教育方面的岗位培训和指导;明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收费标准,合理合规提供高标准专业照护服务。 3.推动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全面持续开展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每个街镇至少建设一家社区健康养老支持中心,推进示范性社区健康养老支持中心建设、专业照护相日间照护中心建设、认知障碍专业照护养老机构和专区建设、认知障碍适老化改造,大力发展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个人等志愿者,积极参与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对经风险筛查结果为不同类型的老年人,针对性开展分类管理和多维度分级干预服务。广泛开展脑健康教育和认知障碍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利用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中国脑健康日、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活动和纪念日,开展认知障碍防治宣教,统一风险筛查测量指标,依托社区老年人体检平台,建立可持续认知障碍风险筛查机制对有需要的老年人链接医疗资源,开展诊断治疗。 4.加快专业照护型日间照护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存量日间照护中心专业化转型升级和认知障碍专业照护型日间照护中心建设,建设设施完备、人员专业、服务规范的专业照护型日间照护中心,提供轻度、中度认知障碍老年人日间照护,非药物康复服务。支持专业照护型日间照护中心通过批量托管、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照护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高质量服务。引导专业照护型日间照护中心,结合成本核算,合理确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支持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收费模式。综合辖区内专业照护型日间照护中心运营管理经验,制定《专业照护型日间照护中心标准》和《专业照护型日间照护中心委托运营指导意见》,推动专业照护型日间照护中心常态化、规范化运作。 5.开展认知障碍家庭适老化环境改造。积极推进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居家环境。针对认知障碍老年人,和经筛查发现存在中高风险的老年人家庭,开展认知障碍适老化改造。在空间设计、环境设计、设施配置、氛围打造等方面进行认知障碍专业适老化改造,帮助认知障碍老年人自理生活、促进尚存机能运用、延缓能力衰退、减轻精神行为症状。在试点推进基础上,制定《闵行区认知障碍专业适老化改造工作指引》,为轻度、中度、重度认知障碍老年人,提供推荐性改造套餐。 (二)提高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服务品质 6.加快推进家庭照护床位建设。依托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家庭照护为基础,以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智能化管理为支撑,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使老年人在家享受“类机构”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培育整合型照护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失能预防、就医协助、康复护理、生活照护及家庭养老支持等连续的一体化服务。探索市场供给的分类梯度家庭照护床位模式,提供“基本可增、需求可解、高端可选的家庭养老服务清单,让居家的失能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服务。 7.深化居家社区养老照护服务。整合居家养老服务、长护险居家照护、家庭病床服务,为不同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照护服务。支持专业照护型日间照护中心提供出行接送、生活辅助以及早托、晚托等个性化服务。支持举办长者照护之家,提供全托型照护、阶段性喘息式照护服务,提升专业照护服务能力。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高家庭养老床位、日间照护中心、长者照护之家,以及家庭病床的周转率。持续推进闵行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系列标准贯彻实施,深化区、街镇、机构三级督查管理的模式,督促社区居家养老规范化、专业化、品质化发展。 8.改善养老机构照护品质。持续改造与新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全区护理型床位总数达到床位总量的65%,支持养老机构增加老年人居室双人间的配置。支持养老机构在认知障碍照护单元内设置单人间,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专业服务。落实养老机构康复辅具器具配置基本标准,支持养老机构改装、加装电梯,完善无障碍通道,支持使用新型环保节能、防火等材料,增加设施的安全性、适老性。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加强院感防控,根据需要合理分区、设置通道,科学配置隔离房间,按需配置员工宿舍以及亲属探视共享等人性化服务空间。对设施条件落后、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实行或停业整顿;对硬件条件差、长期经营不善等民营养老机构,鼓励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合并、重组,加强综合利用。 9.推动医养有机结合。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同址或毗邻设置。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设置康复科、中医科等符合老年人住养需求的科室。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鼓励派驻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成员为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床旁巡诊、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协议约定、提供互惠服务。探索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委托由医疗机构运行管理,为其提供日常管理、医疗诊治以及医护人员技术培训、晋升发展支持等服务。 10.提升农村专业养老服务水平。依托行政村并辐射周边,重点建设具有集中居住和综合服务功能、专业照料与互助养老相结合、价格适宜可及的农村社区托养服务设施,解决高龄、独居、纯老家庭等老年人原居安养。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因地制宜配置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做强养老服务功能。鼓励培育本土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发挥农村低龄老人和留守妇女熟悉本地语言、乡邻等优势,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幸福院”形式的互助式养老,满足农村老年人的照护服务需求。 (三)构建养老照护服务支持网络 11.“社区15分钟服务圈”网络。持续建设集日托、助餐、康复辅具推广、医养康养结合、养老顾问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逐步将服务半径缩小至1000米。至2025年底,建成110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在居民区层面建设提供“微日托”“微助餐”“微助浴”“微社交”“微生活”等服务的家门口养老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一般生活照料和社交、精神慰藉服务,逐步将服务半径缩小至500米。至2023年底,建成40家家门口养老服务站,建成65家社区长者食堂。深化社区养老顾问队伍,大力发展“老伙伴计划”、睦邻互助等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关心关爱服务。通过资源整合和服务协同,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便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12.社区健康养老服务网络。依托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或场所,片区化布点,新建4家示范性社区健康养老支持中心。通过有效利用中心内的助餐服务场所、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医疗康复服务场所等功能,对老年人进行多维度健康管理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预防和延缓老年人身体和认知机能衰退,同时为失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照护增能服务,有效缓解居家照护压力。与医疗部门合作,开展社区健康管理。 13.老年社会监护服务网络。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核心,以社区为老服务中心为载体,推进认知障碍老年人社会监护服务。针对失智失能的孤寡老年人、特困供养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及其他等无法找到为其做监护人的老年人,提供长期或临时的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安全、权益维护等监护服务。通过建立服务平台、普及专业知识、关爱特殊群体、赋能基层团队、提升监护能力、实践监护服务六大模块,构建一套基于社会监护的“社区赋能+个案服务”的一体两翼服务模式。 14.智慧养老服务管理网络。大力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落实养老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在养老机构的集成应用,至2025年末,力争做到智慧养老院全覆盖,完成20家“养老院+互联网医院”建设,使养老机构老年人慢病、常见病诊疗和管理更便捷。扩大“一键通”应急呼叫服务平台服务对象,增加独居老年人和80以上纯老家庭的服务覆盖面,有效降低服务对象的意外风险。持续打造智慧助餐模式,实现线上点餐、自助结算、人脸支付、营养数据查询、分析等智慧助餐功能。 15.养老服务人才实训网络。搭建养老服务人才建设管理平台,依托上海(闵行)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基地的硬件优势,以“实景+实训+实业”为基础,按照场景教学、情景模拟、实操训练、竞赛比武等多种形式结合的方式,开展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人员赋能实训,为打造老年人专业照护服务“高地”培养专业服务人员,促进养老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四)强化养老照护服务保障措施 16.政策资金保障。根据《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3号)、《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沪民规[2021]5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政策落实,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社会公益金等方式,落实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补贴政策。 17.人才队伍保障。按照新出台《闵行区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规定,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提供奖励补贴,提高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水平,增强养老服务队伍的稳定性,保障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依托相关专业培训机构资源,开展养老机构、居家养老、长护险等养老服务人员专项培训,提升养老专业服务水平。 18.质量管理保障。开展养老机构差异化“三色预警”管理,根据养老机构服务安全情况优劣,结合养老机构信用评价、等级评定、服务质量监测等评价体系,综合评价养老机构整体水平,标注“红(较差)黄(一般)蓝(良好)”三色,对于三色养老机构分别落实不同程度的管理强度,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管理,全面强化对红色养老机构的监管和扶持力度,切实做好抬高底部工作,提升优质机构覆盖面。 19.工作机制保障。建立机构向社区开放工作机制,做好机构辐射社区与社区资源融合,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辐射社区,体现机构的专业优势。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合作共建”等多种服务模式,为周边有需求的失智失能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短期托养等服务项目。 20.管理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级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发挥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搭平台、兜底线、保基本和引导市场运作的作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要研究制定具体细化方案,提炼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共同推进各项任务有序落实。区民政局依托市区两级专家技术指导组、委托第三方等方式,每年开展督导评估,持续推进“高地”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