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华漕镇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华漕镇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9日
为加强华漕镇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2023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沪财资〔2019〕9号)及《闵行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闵财资〔2022〕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华漕镇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闵华委〔2023〕38号)。结合原办法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推行情况,现对该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为广泛征求并听取群众意见,加强华漕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力度,现将修订后的《华漕镇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公开,欢迎各有关单位和群众对该办法提出意见或建议。 征集时间:2024年1月20日-----2月19日 征集方式:来函请寄华漕镇资产管理办公室(地址:平乐路25号),邮编:201107。 邮件反馈:hc_zcb@shmh.gov.cn 联系人:李侃 联系电话:33582687 华漕镇资产管理办公室将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对符合上述征求意见稿制定原则和要求的意见建议予以归类采纳。热忱欢迎您的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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