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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区建管委 发布时间:2023年2月28日
关于印发《2023年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为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现将《2023年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落实推进,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闭环管理 决策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闵建管〔2021〕7号)等相关规定,把握时间节点,有序部署推进,形成工作闭环。 二、规范决策程序 决策承办部门要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法定决策程序。 三、实施动态调整 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制度,确需对目录内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决策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办公室会同执法管理科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开展全流程的指导与监督。 特此通知。
2023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