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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3家养老机构增设消防安全物联网设施方案》
来源:江川路街道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8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6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消防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闵行区2026年消防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拟为辖区内3家养老机构安装消防安全物联网设施,具体如下:

    一、项目内容。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关于河北承德“4.8”养老院火灾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试点的通知》(民办函〔2025〕31号)有关要求,对前期排摸确定的3家养老服务机构(附件1)现有建筑消防设施上加装物联网传感器、信号采集传输装置,将监控信息实时传输至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职责分工。城运中心(安监)牵头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增设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项目建设工作,会同服务办协调建设事宜。党政办(财管办)负责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结合具体情况统筹安排。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建成后归养老服务机构所有,施工单位承担3年质保和维保责任。

    三、实施步骤。一季度拟定项目实施方案,二季度完成项目招投标,三季度完成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

    四、经费保障。经匡算,每家养老服务机构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安装费用5万元,共需15万元,由市、区两级政府按照3:7的比例共同出资,区级部分经费3.5万元由街道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