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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闵行区撤销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建制的实施办法》的专家论证说明
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为了进一步完善《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针对文件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11月初我委通过网络方式征询陈晓华、张友联、蒋卫峰等专家老师意见,共同把关研讨《实施办法(草案)》制定。

针对新一轮村组撤制实施办法,各位专家提出了专业意见且均被吸收采纳,具体如下:

专家1—陈晓华(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副站长):本文是根据市级村组撤制最新文件要求制定的,符合上位法规定。要实现2035年撤并村全部撤并,亟需加快文件出台,进一步规范我区村组撤制工作。

专家2—张友联(原闵行区华漕镇经发办副主任):本草案在市级文件基础上,应深化组织架构和具体流程,有利于基层落实。建议明确镇级、村级撤组撤制工作相关涉及部门,为后续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力奠定基础。

专家3—蒋卫峰[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法规处)处长]:想要更好推进村组撤制工作,除了达到相关的条件,我们必须要为老百姓考虑,要切实保障村集体经济成员长久利益,建议进一步思考后续资产处置问题,以合规合法的方式利用好剩余集体资产,实现集体经济保值增值。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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