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漕镇关于征地人员就业生活补贴的意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情况说明
来源:华漕镇 发布时间:2023年2月3日
为了促进我镇征地人员充分就业,进一步维护本镇劳动力市场的稳定与和谐,对享受补贴人员的范围、发放标准、申请流程、退出机制等进一步加以规范。参照《上海市被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办法》(沪府〔2003〕6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3号)、《关于新虹街道被征地人员就业和待业生活补贴的实施意见》(闵新办〔2022〕71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华漕镇实际情况,起草制定了华漕镇被征地人员就业和待业生活补贴的实施意见。 截止2023年2月1日,华漕镇政府共收到华漕镇全部16个村的意见反馈表,经过汇总整理,15个村反馈无意见,1个村提出建议1条。 经研究,完全采纳建议1条,建议采纳情况已按程序向提出意见的单位进行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