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闵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程序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闵行区人社局邀请了原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胡苏云、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顾问邱婕、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一舟组成专家组对《闵行区征地养老人员门诊大病、住院医疗费实施减负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开展论证活动。在听取了各位专家对《征求意见稿》的建议后,最终形成报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必要性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3号)明确,“原由区、镇(乡)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实行区级统筹管理,其医疗费报销标准及办法,由区政府制定”;上海市人社局、上海市医保局《关于本市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7号)和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本区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闵府规发〔2022〕5号)规定,“征地养老人员的医疗待遇按照本区现行办法执行”。 在政策修订过程中,区人社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有关要求,组织研究政策制订依据,邀请专家研讨分析。各位专家给予了总体认可的意见,同时,认为该文件在合法性、必要性等方面不具有明显风险。 二、《征求意见稿》施行的建议 建议: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发挥其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通过宣传引导,推动征地养老人员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二是对相关经办工作加强内控管理,同时鼓励引导各领域专家和公众积极参与意见实施、监督等过程,维护决策事项所涉及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专家意见采纳情况 专家未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专家论证书面意见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