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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居民区100栋高层住宅消防应急装置安装项目》意见采纳情况
来源:虹桥镇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日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3年2月28日上午,镇长陈震强主持召开第3次镇长办公会议。副镇长史雪霏、潘游涌、田程程出席会议;镇人大副主席金彪应邀出席;镇纪委监察办曹崴、司法所曹丽莉、党政办王丽萍、人大代表汤盛秋、张伟锋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安监所关于“推进居民区高层住宅消防应急装置安装项目(征求意见稿)”的汇报。

       对于本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与会人员同意通过,并提出以下两点意见:(1)施工质量要求要高,选址应符合防火间距要求,设施建设应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2)施工工程要安全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对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予以采纳并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单位在施工期间做好相关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和日常出行的影响。财政所加强资金使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