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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闵行区关于持续深化农村综合帮扶促进强村富民的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来源:区府办  发布时间:2024年4月8日

区农业农村委于2024年第一季度初步完成《闵行区关于持续深化农村综合帮扶促进强村富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草拟工作,3月通过书面、电联等方式,征求了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工商联、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建管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市场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税务局等13个相关职能部门和10个涉及街镇意见,并征询了市级专家的意见建议。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意见》进行了反复的酝酿讨论和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在区农业农村委门户网站、“闵行三农”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意见建议

处理情况

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工商联、区国资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市场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税务局、新虹街道、浦锦街道、浦江镇、吴泾镇、马桥镇、颛桥镇、莘庄镇、梅陇镇、七宝镇、华漕镇

无意见

采纳

区发改委

三/(二)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四/(一)支持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内容不涉及我委职权,建议责任单位删除区发改委。

采纳

区建管委

四/(一)支持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内容与我委工作职责无关联,建议责任单位删除区建管委。

采纳

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1.由于根据《闵行区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的政策意见》(闵乡村振兴办〔2023〕12号),建议将三/(三)“鼓励对农户实施积分制奖励”修改为“鼓励各村对农户实施积分制奖励”。

2.建议将四/(五)“鼓励生活困难农户购买‘沪惠保’,提高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保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修改为“鼓励生活困难农户购买‘沪惠保’,提高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保费由区镇财政按体制给予全额补贴”。

采纳

专家1:朱晓敏

四/(五)生活困难农户帮扶措施中建议增加“鼓励对生活困难农户中的城乡居保参保人员给予补贴”。

采纳

专家2:陈晓华

该《实施意见》较好的贯彻了沪委办〔2023〕35号文件精神,帮扶对象除市级要求的重点扶持村外,将经营性收入低于200万的行政村列入帮扶范围,扩大了帮扶覆盖面。将重点扶持村帮扶目标定为到2027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符合闵行实际。建议闵行区后续配套出台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措施的实施细则,确保《实施意见》落地落实。

采纳

专家3:丁学芳

该《实施意见》立足区级实际,聚焦推进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对于帮扶对象的定位精准,操作性强;主要任务分解细致,分工明确;帮扶措施到位;保障措施有力。《实施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具备实际操作性。

采纳

公众1

希望区里对生活困难农户的关心可以多一点,文件里的帮扶措施都可以落实到位,让生活困难农户能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采纳

公众2

闵行的经济相对困难村如果靠自己发展集体经济难度是很大的,还是需要区级层面多多扶持,帮忙引进项目,给予村里一些保障经费,才能带动村里的集体经济发展。

采纳

 

 

  上海市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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