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全面加强闵行区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系列方案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来源:区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年3月7日

  区卫健委就《关于全面加强闵行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建设方案》《关于加快推进闵行区区域性医疗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关于全面加强闵行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级提升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于2023年3月征询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委编办、区财政局、人社局、区规资局、区医保局、区城投公司和14个街镇/工业区。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医保局提出了修改意见,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人社局、区规资局、区城投公司和14个街镇/工业区无修改意见。

 一、《关于全面加强闵行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建设方案》

  (一)区委编办修改意见

  1、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公立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疾控中心、急救中心)编制总量由市委编办于最近一次全市事业编制统筹时核定,为9421名,并且到2025年总量保持9421名不变。2、根据市委编办对公立医院事业编制人员创新管理工作的要求,将对我区公立医院编制管理进行改革创新。

  建议区卫健委在总量范围内统筹使用现有核定编制,保障重点、保障急需、提升编制使用效益。建议本方案中凡涉及到编制测算标准、配备等内容均不作表述。

  具体修改内容为:P30第三条完善人才使用机制中关于“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并进行动态调整,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修改为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二)财政局修改意见

  P29第二条完善投入要素保障中关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公共卫生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临床研究和科技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智慧化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倾斜。”建议修改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公共卫生能力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临床研究和科技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倾斜。”

  (三)区医保局修改意见

  P29第一条加强组织协调领导中关于区医保局负责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和落实相关倾斜支持政策建议修改为区医保局负责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相关倾斜支持政策”。

  二、《关于加快推进闵行区区域性医疗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

  (一)区财政局修改意见

  P8第二条落实资金投入中关于“区财政加大对区域性医疗中心卫生经费的投入,支持区域性医疗中心高质量发展,财政资金投入重点向资源均衡布局、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引入培养、信息建设等方面倾斜,以区域性医疗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计划目标为依据,对筹资投入的项目实施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设立专项资金予以保障,专款专用。”建议修改为“区财政加大对区域性医疗中心卫生经费的投入,支持区域性医疗中心高质量发展,财政资金投入重点向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倾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强临床研究、数字化转型、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医企合作联动。”

  (二)区医保局修改意见

  P8第三条加强联动协同中关于“制定和落实相关倾斜支持政策”建议修改为“落实相关倾斜支持政策”。

  三、《关于全面加强闵行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级提升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一)区委编办修改意见

  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公立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疾控中心、急救中心)编制总量由市委编办于2020年全市事业编制统筹时核定,总量为9421名,到2025年总量还是9421名不变。近几年,由区卫健委在总量范围内统筹使用现有核定编制,保障重点、保障急需、提升编制使用效益。建议本方案中凡涉及到编制测算标准、配备等内容的均不作表述。具体修改内容为1里面“每万常住人口核定事业编制数(人)”删除,表7删除,把“五、保障措施里面加强协同联动中区编办改为区委编办”。

  (二)区医保局修改意见

  P16第二条加强联动协同“区医保局负责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和落实强基层相关倾斜支持政策”修改为“区医保局负责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强基层相关倾斜支持政策”。

  区卫健委根据相关修改意见已进行调整。特此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