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2〕5号)《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3号)等文件规定,将“区级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授权区人民政府制定价格,具体工作由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前期我委会同区民政局开展了闵行区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政府定调价工作,并最终拟对3家机构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项目进行定调价。 一、总体情况 闵行区目前共有保基本养老机构19家,其中公建公营机构6家,公建民营机构13家。近3年受疫情影响,部分养老机构已近5年未调整收费标准,加上财政补贴减少、人员工资增长、老人入住率降低等因素影响,部分机构的人均成本已经超过目前人均收入,需要通过调整收费弥补办院成本,2家新建保基本养老机构需要开展政府定价。 二、定调价的原则 制定和调整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应以养老机构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经营性质、政府投入、设施设备条件、照料护理等级、机构等级、服务质量和老年人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体现优质优价,促进养老机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定调价的流程 启动阶段:区发改委联合区民政局共同组织开展保基本养老机构政府定调价工作,今年共有6家机构提出定调价申请,其中4家为调价,2家为新建机构需要定价。 民政初审:综合考虑养老机构经营现状、财政补贴标准、入住老人和家属意见、成本审计结果等因素,区民政局最终受理上海闵行区吴泾镇敬老院等3家保基本养老机构的定调价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 成本调查:为确保养老机构提交的成本审计报告及相关数据科学、准确、合理,10月上旬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成本审计报告及其底稿开展成本调查,11月联合区民政局和属地街镇对申请定调价的养老机构开展现场调研,并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养老机构要求解释及补充相关材料。 专家评审:在12月中旬收到区民政局关于3家保基本养老机构定调价初审意见函后,区发改委立即组织各行业专家于12月29日完成对3家保基本养老机构的专家评审工作。5位专家对于民政局提出的定调价方案全部表示同意。 区发改委审核:区发改委经过履行价格调查、成本调查、走访养老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初步形成定调价方案,并经主任办公会会议集体审议通过。 区政府决策阶段:该事项纳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经过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评审、集体审议等五个程序,形成部门定调价方案,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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