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好闵行区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有效实施,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提高土地供应的前瞻性、系统性、平稳性和可操作性,根据自然资源部和上海市有关要求,结合闵行实际,开展闵行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 一、 编制范围 本次计划的编制包含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供应的闵行区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共涉及六大类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商品房、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商办用地、产业用地、公服用地以及交通运输与水域水利设施等用地。 二、 编制原则 (一) 锁定目标,稳固出让收入 为持续落实“稳经济、稳增长”目标,并结合闵行区近年项目建设和土地出让总体情况,将继续聚焦住宅用地出让,稳固出让金总盘子。 (二) 区域均衡,聚焦重点项目 用好一张规划蓝图,综合统筹考虑各街镇、园区规划愿景,做到北、中、南、东整体均衡发展;关注城中村改造和轨交站点周边重点区域,充分提供资源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应保尽保,助力打造产业发展新高地。 (三) 储供联动,充足地块后备 以熟地为王,地块尽量从已储备地块清单中选取,保障土地供给效率。在做实正式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前期、招商进展情况,提前充足排定预备地块。各地块将视成熟情况可灵活调动,以保障供应总量稳定。 三、 总体方案 按照“分类上报、强化审核”的工作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按土地用途分类进行编制,包括商办用地、商品住房用地、租赁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产业用地(含工业、研发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交通运输与水域水利设施等用地,并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供应计划草案在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后形成正式稿,并在区政府集体决策并批复后组织实施。 四、 工作实施保障 (一)项目导向,协同做好招商和准入 重点保障民生工程,全力推进项目落地;同时,住宅、产业等用地以项目为导向,持续强化招商工作。商品住宅要一以贯之落实招商托底工作,杜绝流标;产业用地要坚持深化高质量利用,加强项目准入,确保优质项目用地需求,提升闵行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聚焦重点,深化部门联动推进 以目标和发展为导向,收储工作侧重于住宅和产业项目。土地前期涉及动迁、收储、水系平衡、场调、净地、规划调整等多环节工作,在做好项目遴选的基础上,须进一步深化部门联动配合,争取实现项目早日供地、早日落地。 (三)机制保障,定期推进重点项目 建立部门联合例会机制,定期对接重点住宅和重大产业项目,梳理项目地块情况,及早发现难点、堵点,有针对性地协调推进出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