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落实《上海市促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产业聚集、空间聚集要素聚集”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文件精神,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闵行区关于推动数字广告产业集聚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政策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订背景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促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产业聚集、空间聚集、要素聚集”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沪府办发〔2025〕23号),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国际数字广告之都”,到2028年广告业营收超过4500亿元。该行动计划重点实施优势行业聚集、空间载体聚集、要素资源聚集、企业梯度培育和政策服务集成等五大行动。其中,广告业被列为重点发展的7个细分行业领域之一。 闵行区积极响应市级战略部署,立足“一南一北”战略,在南部紫竹高新区、北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分别引导创建了“区级数字经济广告产业园区”,在光华路文创产业集聚带引导创建“79意库数字广告众创空间”,在8个条件成熟的产业园区设置广告服务指导站,形成“2+1+8”的广告产业发展格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级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加快闵行区广告业向重点区域聚集,加速提升规模、质效和能级,持续增强行业企业根植性、聚合度和竞争力,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闵行区关于推动数字广告产业集聚的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政策意见》),旨在填补区域广告产业专项支持政策空白,推动广告产业集聚发展,助力闵行区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服务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二、制订依据 1、《上海市促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产业聚集、空间聚集、要素聚集”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沪府办发〔2025〕23号) 。该文件是《政策意见》最直接的制定依据,提出加快建设国际数字广告之都,支持广告企业创新转型,加强“AI+数字广告”融合赋能。 2、《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24〕6号) 。该文件为数字广告产业的人才激励条款提供了依据。 3、《闵行区春申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闵委人〔2025〕1号) 。该办法为数字广告产业人才的认定和激励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主要内容 《政策意见》共分为扶持对象、扶持内容和附则三大部分,其中扶持内容涵盖六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促进数字广告产业集聚发展 打造数字广告产业特色集聚点。重点引导南部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北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虹桥商圈打造数字广告产业集聚点,为数字广告企业搭建相关资源对接平台、创新孵化平台、国际交流渠道及品牌活动平台。 支持数字广告产业园区建设。鼓励数字广告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广告产业“众创空间”。鼓励广告园区积极参评市级和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对入驻数字广告企业集聚效应显著、服务成效突出的产业园区,经对其建设运营实际成效综合评估后,可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具体支持方式和标准以申报指南为准。 (二)支持数字广告项目创新发展 重点支持广告产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方向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等广告产业项目。鼓励数字广告企业申报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广告业专项)。对于通过上述申报的项目,按《闵行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广告方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给予1:1的配套资金支持。其中,对于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使用基础模型实现广告业创新应用并通过市场验证,实现规模化营收的项目,按相关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 (三)加强数字广告企业引育 支持数字广告企业提质增效与梯队培育。加快推动广告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大数据+AI”数智广告新业态,深化产业融合赋能,助力企业塑造品牌价值,鼓励企业协同出海拓展国际传播渠道。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对在数字化转型、产业融合、协同出海等领域表现突出的数字广告企业,根据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规模及增速、研发投入占比、近三年获得知识产权数量等量化指标,经公开评审后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具体支持方式和标准以申报指南为准。 支持数字广告企业围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能制造、AI+等重点产业领域,为上述产业相关企业提供广告策划、品牌推广、数字营销、创意设计等专业服务。符合条件的数字广告企业,可按项目申报,经公开评审择优支持,单家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四)推动数字广告行业境内外交流 鼓励广告企业跨境服务贸易,支持本土专业服务的广告企业扩大跨境服务,为境外企业、机构提供广告设计、制作、布置、代理和发布等服务以及国际互联网广告服务。 (1)对企业上年度参加境外服务贸易相关行业领域重点国际展会(年会、研讨会、论坛等除外)所需的注册费、展位费(包括布展费、特装搭建费及设备租赁费等)和宣传推广费等给予支持,每个展会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每个企业支持总额不高于100万元。 (2)对举办数字广告产业活动(会展、赛事、演出等)且实际效果突出、行业带动效应明显的,经综合评估后给予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相应的资金支持;对参加长三角文博会等市级及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活动(会展、赛事等)的数字广告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五)加大对数字广告人才激励 支持数字广告产业企业和人才申报闵行区“春申人才计划”,给予人才安居及相应人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广告人才申报本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等人才评选。 (六)鼓励对数字广告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数字广告企业提供“数广贷”等金融服务项目。鼓励广告园区建立“数广贷”线下服务站,为入驻企业提供金融扶持。加强政策解读和上市辅导,助力广告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主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七)附则 明确了政策解释部门为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闵行区财政局;规定了与其他政策重叠时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实行产业专项资金全过程信用管理;明确了人才申请和资金申请的评审要求及实施流程分别以市级和区级相关规定为准;政策自2026年X月X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XX月XX日。 《政策意见》的出台,将充分发挥闵行区广告业资源优势,推动广告业智能化、集约化、国际化发展,为闵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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