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 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2023年4月 26日,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致贺信,指出“中国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2021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国务院发布《“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绘就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2021年12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印发《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市政府发布《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围绕聚焦“高质量”、对标“高水平”、坚持“高标准”提出了一系列重点任务举措。 2022年7月,闵行区成功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区。2023年4月,闵行区被确定为第一批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地区。闵行区人民政府及时印发《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区工作方案》和《建设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精准确立区域知识产权工作“作战图”。方案明确,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完善和落实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人才、资源等的支持力度。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切实发挥高质量发展指标引领作用,高水平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在上一轮区知识产权政策实施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横向比较兄弟区县和外省市的相关做法,特制定了《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的政策意见》。 二、政策制定依据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等。 三、政策内容和特点 新政策通过科学设定各项工作指标,强化质量导向,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深化“一南一北”发展战略、打造知识产权创新“样板区”提供支撑和保障。政策覆盖知识产权产业全链条,围绕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服务和人才培养6个方面提出了17条政策。与原政策相比,一是全面取消专利授权阶段的各类资助。二是保留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资助以及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运营转化体系建设等示范项目。三是新增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建设、扶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资助政策。 四、政策适用范围 《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的政策意见》适用于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五、政策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 联系方式:021-6412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