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闵行区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文件政策解读材料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4日

一、文件出台背景

由闵行区民政局和闵行区财政局会签的《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闵民〔2019〕79号),有效期于2024年7月18日已届满。为促进本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拟政策延续,继续落实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扶持政策。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7〕5号)精神,做好《闵行区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委办发201959)相关工作,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工作目标: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工作任务:落实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经费的补贴、对发挥枢纽作用社会组织工作经费补贴、规范化建设奖励和社会组织优秀项目奖励,进一步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流程,推动闵行区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

三、文件依据

修订重发《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闵民〔2019〕79号)

四、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符合文件要求的社区社会组织发放工作经费的补贴;第二部分对作用发挥较好的枢纽型社会组织进行补贴;第三部分对首次获得规范化建设评估3A级及以上的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性奖励;第四部分是对每年选树的社会组织优秀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第五部分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流程,各购买主体应对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适格性进行审查,购买主体要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科学设定服务需求和目标要求,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