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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闵行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规划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1日

        为保障好闵行区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有效实施,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提高土地供应的前瞻性、系统性、平稳性和可操作性,根据自然资源部和上海市有关要求,结合闵行实际,开展闵行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

一、 编制范围

        本次计划的编制包含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供应的闵行区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共涉及七大类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商品房、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商办用地、产业用地、公服用地以及交通运输与水域水利设施等用地。

二、 编制原则

        坚持“资源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结合各条线各部门意见,确定具体计划地块,全面为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产业项目、公服设施等各类工程提供要素保障。

三、 总体方案

       按照“分类上报、强化审核”的工作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按土地用途分类进行编制,并由对应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供应计划草案在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后形成正式稿,并在区政府集体决策并批复后组织实施。

四、 工作实施保障

(一)储供一体,加快加强熟地推出

        收储工作以出让计划为蓝本,强化土地供应实施准备。对已签收储协议的地块倒排时间,加快推进动迁、收储、水系平衡、场调、净地等土地前期工作。按照出让计划,提前一个季度形成“熟地”,保障“成熟一幅、推出一幅”。

(二)住房保障,全力确保供地实施

        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住房由房管部门牵头推进,加快项目与主体认定,推进项目落地。同时稳步推进商品房地块入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出让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三)部门联动,全速推进出让工作

         强化部门联动效应,加速推进出让流程。属地政府要加快动迁、征地等工作,以及抓紧落实相关招商工作;各条线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尽早同步开展工作,并联推进,全力提高供地实施过程中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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