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闵行区人才公寓拟认定项目的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0日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沪建委〔2021〕4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优化闵行区人才安居环境,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关注重点单位和重点人才的安居工作,坚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加快构建全面覆盖、科学规范、高效便捷的人才安居政策和保障制度。 经企业申报、征询需求、区人才安居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现将符合人才公寓政策要求的住房租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0日-9月16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宋明润 64928900。
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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